close
今天下班前,依照習慣,在黃色N貼上逐項寫下今天想要完成的事情,貼在皮包內:
1.買隱形眼鏡藥水
2.修鐘
3.拿修改的裙子
4.拿送修的鞋子
5.買紅豆湯
6.送洗衣服
7.買書

剛剛去金石堂回來的路上,默默地想:我真的把七件事情都做完了。
只是藥水買了2大1小的大特價
鐘錶店的老闆說我的鐘不能修了,所以我就丟了
裙子拿了,只是改得很貴,再也不會去那邊改
鞋子也拿了,此時開始覺得有點不想走路了
坐公車回家的路上倒是一路順暢,買完紅豆湯運氣很差的坐到一班怪車
總之就是我上車和下車的地方只差一站,還要繞仁愛圓環一圈再走路回家....

晚上回家拿了衣服送洗去,順便跟老闆娘聊聊天。
去對面的7-11遇到好多日本人之後,順路回家去金石堂買好了書,還剛好是最後一本。

嗯...七件事情就這樣順順地做完了。
覺得還蠻神奇的,有點像是流水帳...平平淡淡的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