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2008 京都春櫻吹雪 (11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早就想把這一篇補上,但拖拖拉拉遲到現在都六月底了還沒寫完.....不過話說我這兩個月於公於私都很忙,所以我就只好用僅剩的殘存記憶來寫,大家也別太計較就也隨便看看吧!

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 
在清水寺抽到一個大吉簽,告訴我斬舊布新一片大好!

今天是非常令人振奮的一天!因為我們今天的重頭戲是:和服體驗遊清水寺!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

住了兩天大阪的東橫inn梅田中津後,和兩位背包客棧的包包友相約一起前往姬路城。因為我還要搬到神戶去住,所以我今天早上早早從大阪出發,對於東橫的飯團則沒有什麼留戀,只有喝了咖啡我就出發了。

大阪-->三宮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話說今天早上吃了不值得期待的東橫inn飯團,這是和不斷跟我交談的貴婦媽媽雞同鴨講的一頓早餐,在等電梯巧遇時,熱心的貴婦媽媽跟我熱烈打招呼和攀談,我只能微笑以對,最後終於跟她說我整個聽不懂日文啊!(用英文講)不過貴婦媽媽一樣想盡辦法想跟我聊天,說實話我連五十音都不記得了,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聊 我只好拿出紙筆跟她簡單比手劃腳著,好不容易電梯來了下樓去吃早餐,貴婦媽媽竟然繼續熱情的拉著我去同桌吃早餐,整個很有媽媽緣耶我!在日本的期間我不斷被日本人熱烈歡迎,舉凡:問路, 做街訪, 熱烈攀談。無一倖免。 據說我長得有像日本妹,希望是指好看的那一種。

吃過早餐後,其實肚子有很空虛的感覺,因為飯團不對我胃口,搭著地鐵前往難波站鑽進道頓崛裡晃晃吧!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不算出差,旅行,我已經自己搭過好多好多次的飛機,但每一次,總會有人在降落的地點等著我。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as title
完全沒有營養的一篇文章。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這張幾米的圖 很有旅行的fu 放來當插圖~

其實這一篇應該對應到任何一篇旅行篇都合用的!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話說這個有白痴感的標題是因為今天跟Joni聊天學到的,哈哈。

自從底定我的行程是3/28~4/5後,很自然的我就要開始把這八個晚上的住宿搞定!因為此行有去古都-京都,雖然我知道定居在大阪做輻射狀出遊關西,不用拖著行李跑是最為方便的住宿方式,但這是二小姐第一次去京都玩,不住一下百年町屋住宿怎麼行!然後本人並不愛走簡樸刻苦風,至少要商務旅館等級才OK,我又有幾天是要住單人房,所以我也很認命地做好心理準備必須在住宿上多留一點預算才行....   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自從放話本人要去賞櫻之後,就出現過各種旅伴的組合,我是唯一沒有變動過的成員(廢言,是我在喊要去的XD)總之現在是底定了有Charlotte和她的同事Ivy會一道旅行。不過我3/28就出發,Charlotte她們是4/1才出發,雖然我已經做好自己一個人旅行大阪神戶的準備了,不過前兩天才看到消息說:西北航空在推二人同行只要10700含稅,真的便宜到叫媽,比單人還少2000元耶!對於自助旅行來說,這可是省不少,當下決定上PTT和包包客網站徵人湊票去!
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話說,其實不是第一次使用日本的網路訂房系統了,詳請參見國王的2006 Autumn自助破走北海道(咦?找無呴?XD)網路上也有很多高手圖文並茂的教大家如何使用樂天,Jalan來訂房。本人性不喜教學,所以不講這些(眾人:明明是沒什麼耐心講吧..... 小奧:也對...)總之,反正現在大家都很會自助旅行了咩!訂房不外乎使用訂房網站或是直接跟民宿或飯店book不就得了!

好,言歸正傳,要說的是,日本真的是很適合台灣人去自助旅行的國家,不只治安大致上都很不錯,人民有禮貌,交通也方便,台灣還不用簽證。但其中我覺得最令人甘心的是,不管是在訂房網站訂房或是透過email跟飯店民宿訂房,一律都沒有預收訂金也不需要留下信用卡卡號。有一種很單純的就是相信約定的感覺,相當復古,這種復古的感覺有一種沈甸甸的踏實感。 這就是信任吧!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ㄟ....旅行這件事啊!不只地點,季節,主題,很重要外,旅伴更是要緊得不得了。。。

話說因為需要消耗07年帶過來的假,必須在08年Q1用完,所以看看時間,想了好多年的京都賞櫻似乎就隱隱約約浮現了。不過找尋合適的旅伴一同旅行,隨著年紀越大單身的朋友越少,找尋旅伴也變得越來越不容易 關於這一點本人覺得相當的無力,所以也造就了我過去的國外旅行經驗,其實大多數是跟朋友們不是跟ex男友去的經驗。這樣也好啦!不會有太多需要銷毀的照片或重新整理電腦硬碟或format自己腦袋瓜裡的記憶體XD 哈哈...真是一禍必有一福的勒!

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