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: 2009/12/31 我們等著要過馬路去對街
右:因為對街就是orange county辦公廳
2009年的最後一天, 我家P爺請了假要跟我去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情: 申請wedding license!!!
在台灣要結婚很簡單, 現在是登記制所以新人雙方就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就好了,身分證就會馬上換成有配偶欄位的人了 easy & fast!! 基本上不需要預約, 除非你不是在結婚當日登記或是你擔心要登記的那天人太多; 但在美國不一樣,在結婚之前或說結婚當天要先去city hall申請一份wedding license才可以結婚, 你可以沒有盛大的結婚儀式, 但新人雙方一定要一起去市政府(或是郡政府)辦事處申請這一份licnse才可以結婚喔!
PS. 美國這邊很有趣的是因為沒有像我們台灣這樣的戶籍制度,所以並沒規定一定要在你居住所在的市政府(或是郡政府)辦事處來辦理所有相關的行政事宜, 所以我們跑去了附近的orange county 橘郡(這個county在台灣應該還算是有名)來辦理wedding license
P爺和我在電腦上填寫申請wedding license的資料
Orange county辦事廳沒什麼人耶! 不過覺得去那邊的好像都是要結婚的?! 我們就在電腦上各自填上自己的基本資料在同一份申請表上後, 就可以等著請辦事人員幫我們處理了!! 也還蠻快的
辦事處的小姐問我們有沒有要今天就結婚? 我們說沒有, 1月初才會舉辦婚禮, 所以她要我們舉手發誓上面填寫的資料都是千真萬確的之後, 交代我們要在結婚後將Wedding lincense給見證人簽名過後寄回來, 他們才會將marriage certificate寄給我們, 這樣才算有法定的婚姻關係文件
辦好囉~ p爺表情很開心?還是太陽太大啊? 哈哈XD
我們就這樣帶著我們的wedding license離開了, 下午P爺去上班的時候公司的同事們就幸災樂禍 誠心誠意地祝福他成為已婚男人(在美國拿到wedding license基本上就被視為已經結婚了) 因為很多人在去市政廳當天時就直接辦理結婚了. 為了彌補我不能在每年都可以放假的假日結婚的遺憾, 老公決定就定每年的最後一天當我們的結婚紀念日, 因為我們是在這一天拿到wedding license的 哈哈哈
後來我們是在1/9那天男女儐相當我們的證人還有牧師當我們的證婚人(在市政廳可能就是有一位有效的法定證婚人來簽署,證婚人不是誰都可以當的要certified過的人士才可以做) 然後教堂幫我們寄回去市政廳, 在我當了P太太之後的兩週, P先生幾乎天天下班都去信箱翻找的情況下, 我們終於在1/26收到我們的結婚證書了!! 真是終於~ 因為沒有這張小紙, 很多接下來的文件和申請都沒辦法進行呢!
真的開始有一種成為 (俏) 人妻的感覺了我.........------>那個括號裡的字我還蠻刻意地想加上的就是了 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