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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支不是很像廣告的廣告,沒什麼商品凸顯性,所以我想算是『形象廣告』,還相當有質感。

放上來給大家看是因為這個廣告的主體訴求在 人生就是一個旅行 旅行不是假期 是發現自己以何種姿態存在。


我對旅行有類似的想法。
我常一個人旅行,但我一直在尋找那種也喜歡發現自己,有著鮮明特色的旅伴,我不期待旅伴帶給我什麼,因為我也必定為旅程有所準備,我期待的是火花。

這並不容易,因為絕大多數的人活著只是呼吸而已,雖然這的確很重要,但太過空洞了。寧可在旅行的過程中,有時意見不同而爭論有時又出現相同默契,沒有特色只會帶來窒息。


Ps.不是特別對LV表示崇敬。我的確有LV包,不過沒有特別追求名牌,只是款式喜歡也買得起,就買了,這樣簡單而已。對名牌有畸見的,不用教育我,因為我很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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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