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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就是我千呼萬喚的工作證 

星期五我在家煮晚餐的時候老公回家了, 趁我還沒端菜上桌的時候, P去信箱拿了信, 一回來就揮揮手上的白信封說: 林咩咩 小姐 恭喜你!! 收到工作證啦!! 所以我終於在09 Apr收到了我的工作證!! 這個算是現階段最重要的核准了,因為工作證可以當作我的Photo ID使用囉!! 我就可以去申請SSN和考駕照啦!!!

我的工作證上註明的有效日期是3/31/2010~3/30/2011,但是!其實在下週的綠卡面試的時候就會被收走了.... 老美真的很會白忙一場耶!也不早點發,發下來的時間跟面試的時間距離那麼近,製卡寄送也要成本的,這樣做非常浪費國家資源的感覺。
 
另外提醒各位,在蓋指印那天就會拍照,千萬要知道!因為那天照的相就會印在你的工作證上(不知道會不會也在綠卡上?) 我是照得不醜也不美啦!如果要是知道的話,可能會稍微打扮一下吧! 哈哈哈 所以從寄出申請(2/1/2010)到實際收到(4/9/2010)工作證是67天!蓋指印是3/3/2010距離收到工作證是5週。


話說工作證來了,我也可以正式找工作或面試了,只是還不太好找地說,繼續加油吧!


Post Note: 綠卡面試的時候我並沒有被收走EAD和Advance parole耶!P有問這件事,因為跟著EAD來的文件上是說明會在面試時收走,啊不過那個移民官竟然面露得意之色說:這是不一定的。結論:看來是由移民官來決定收不收回去,沒把我的ID收回去大概是那天那個討人厭移民官對我做的最好的一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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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